调整改革后的军兵种和武警部队
陆军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包括机动作战部队、边海防部队、警卫警备部队等,下辖5个战区陆军、新疆军区、西藏军区等。东部战区陆军下辖第71、72、73集团军,南部战区陆军下辖第74、75集团军,西部战区陆军下辖第76、77集团军,北部战区陆军下辖第78、79、80集团军,中部战区陆军下辖第81、82、83集团军。按照机动作战、立体攻防的战略要求,加快实现区域防卫型向全域作战型转变,提高精确作战、立体作战、全域作战、多能作战、持续作战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新型陆军。
海军在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包括潜艇部队、水面舰艇部队、航空兵、陆战队、岸防部队等,下辖东部战区海军(东海舰队)、南部战区海军(南海舰队)、北部战区海军(北海舰队),海军陆战队等。战区海军下辖基地、潜艇支队、水面舰艇支队、航空兵旅等部队。按照近海防御、远海防卫的战略要求,加快推进近海防御型向远海防卫型转变,提高战略威慑与反击、海上机动作战、海上联合作战、综合防御作战和综合保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海军。
空军在国家安全和军事战略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包括航空兵、空降兵、地面防空兵、雷达兵、电子对抗部队、信息通信部队等,下辖5个战区空军、1个空降兵军等。战区空军下辖基地、航空兵旅(师)、地空导弹兵旅(师)、雷达兵旅等部队。按照空天一体、攻防兼备的战略要求,加快实现国土防空型向攻防兼备型转变,提高战略预警、空中打击、防空反导、信息对抗、空降作战、战略投送和综合保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空军。
火箭军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包括核导弹部队、常规导弹部队、保障部队等,下辖导弹基地等。按照核常兼备、全域慑战的战略要求,增强可信可靠的核威慑和核反击能力,加强中远程精确打击力量建设,增强战略制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火箭军。
战略支援部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型作战力量,是新质作战能力的重要增长点。包括战场环境保障、信息通信保障、信息安全防护、新技术试验等保障力量。按照体系融合、军民融合的战略要求,推进关键领域跨越发展,推进新型作战力量加速发展、一体发展,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战略支援部队。
联勤保障部队是实施联勤保障和战略战役支援保障的主体力量,是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仓储、卫勤、运输投送、输油管线、工程建设管理、储备资产管理、采购等力量,下辖无锡、桂林、西宁、沈阳、郑州5个联勤保障中心,以及解放军总医院、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按照联合作战、联合训练、联合保障的要求,加快融入联合作战体系,提高一体化联合保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联勤保障部队。
武警部队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人民美好生活中肩负着重大职责,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武警部队的根本职能属性没有发生变化,不列入解放军序列。公安边防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公安警卫部队退出现役,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并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撤收武警部队海关执勤兵力,彻底理顺武警部队领导管理和指挥使用关系。调整后,武警部队包括内卫部队、机动部队、海警部队等。按照多能一体、有效维稳的战略要求,加强执勤、处突、反恐、海上维权和行政执法、抢险救援等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武警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