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航运保障走上法治化轨道

来源:中国国防报 作者:李健南 朱通灿 杜怡琼 责任编辑:吴月明 2018-03-14 08:36:41

浙江省台州市推进国防交通法在基层落实

航运保障走上法治化轨道

近日,东海某海域,浪花翻腾,马达轰鸣,一场海上动员支前保障演练正在进行。笔者在现场看到,接到动员令后,一支支民兵分队迅速完成平战转换,近百艘民船快速向集结海域驶去。

“48小时内,我们动员了十余条渔船,若是按照以前的程序,至少需要7天时间。”浙江省临海市人武部军事科长唐跃华感慨道。

以前,演练保障动用民船,大多靠个人感情去协调,程序多、难度大、时间长。国防交通法颁布实施后,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防需要,可以依法征用民用运载工具、交通设施、交通物资等民用交通资源,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履行相关义务。

有了法律作保障,加上补偿激励措施到位,如今在台州,军事部门一声令下,各渔船主都会积极参加演练。

在玉环县,有一个军用码头与民用码头相邻,常出现渔船闯入军港的事情,不仅给海军某部带来安全隐患,而且影响军舰进出港口。情况反映到台州军分区后,军分区协调相关部门,以国防交通法为依据,将民用码头搬离军用码头,并在军用港口设置警示标志。

唐跃华告诉笔者,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国防交通法明确规范了政府、军队、企业、中介组织、公民个人等相关主体在国防交通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为依法推进国防交通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去年以来,他们就依据法律对辖区内多个港口、码头进行调研,提出7项国防需求,目前已联合相关部门逐步贯彻落实。(李健南、朱通灿、杜怡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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