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深化司法合作

来源:新华社作者:罗沙 高洁责任编辑:汤传飞2018-05-25 21:43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记者罗沙、高洁)  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5日在京举行,会议通过并签署了《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联合声明》。

这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围绕“深化上合组织框架内司法合作”这一主题,就法院信息化与智慧法院建设,打击暴恐、毒品、洗钱等犯罪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和跨国司法合作,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司法实践,跨境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则与司法实践,上合组织内国际司法合作机制之完善等具体议题交流、探讨,达成共识,旨在进一步深化彼此间司法法律领域交流与合作。

会议通过的联合声明提出,成员国最高法院之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有助于维护本地区的持久和平、安全与稳定,提升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关系。各成员国与会者,强调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司法合作,合力打击跨境犯罪,完善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的手段。

联合声明说,成员国最高法院均愿意相互借鉴有益经验,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适应全球数字化趋势,提升司法信息化水平。成员国最高法院均愿意加强合作,应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贩毒、人口贩卖和洗钱等安全威胁与挑战,为巩固本地区和平、维护全球安全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联合声明还提出,成员国最高法院愿意充分沟通、相互借鉴,加强典型案例、裁判文书等信息交流,健全完善本国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不断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共同推进司法更加公正、高效、文明、规范。成员国最高法院认识到跨境货物买卖法律规则司法合作的重要性,寻求达成适用跨境货物买卖法律规则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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