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打包!军人家属随军条件、待遇、就业安置等政策详解

来源:“解放军报记者部”微信公众号责任编辑:丁杨2019-01-14 17:16

六、对于已有工作的随军家属如何进行就业安置?

① 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在编制职数范围内由接收单位结合本单位和本人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置。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

② 随军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由驻地人民政府督导各事业单位在编制内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进行定向招聘。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

③ 随军前在中央和地方实行垂直管理单位工作的随军家属,是公务员的参照第①条、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参照第②条进行安置。

七、对于无工作的随军家属有哪些就业优待政策?

① 随军家属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②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按照适当比例择优聘用随军家属;

③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按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④ 驻地偏远、缺乏社会就业依托的部队,通过开办营区服务网点等形式,最大限度安置随军家属。

八、在帮助随军家属就业方面有哪些优待政策?

鼓励随军家属根据其特长、就业意向和社会用工需求,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对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随军家属经培训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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