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属有哪些待遇保障?

按照个人意愿选择随军或不随军,分别有相应的待遇保障政策:
① 选择随军的家属,经批准后,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
② 随军配偶由部队向当地政府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的,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
③ 随迁子女可在驻地地方或军队院校入托入学;
④ 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并由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⑤ 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
⑥ 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⑦ 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选择不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每月享受夫妻分居补助;
⑧ 符合随军条件的无工作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论是否随军,均享受相关优惠医疗待遇。
五、随军家属保险缴纳条件是什么?

符合享受条件的情况有6种:
① 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② 劳动关系挂靠在企事业单位,实际未就业的且无收入的;
③ 从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性、季节性等工作,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④ 就业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
⑤ 未就业且无收入,因军人调动暂时没有随调的;
⑥ 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军人和配偶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供完整证明材料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享受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