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新情况新特点,选好留足紧缺急需骨干人才
问:今年士官选取工作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2018年度士官选取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决落实习主席关于士官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加快推进军事人员现代化为牵引,以全力保障备战打仗为指向,突出任务部队、新型作战力量和主战专业岗位,加大中高级士官保留力度,推动士官选取由数量调控向质量调控转变,切实把部队紧缺急需的骨干人才选好留足,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提供人才支撑。
问:今年士官选取工作有哪些新情况新特点?
答:主要有4个方面的新情况新特点:一是随着军队转型发展深入推进,新型作战力量骨干缺乏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随着部队编成结构的调整变化,士官编配结构性矛盾逐步凸显;三是改革过渡期间,全军“兵改文”岗位人员配备有个过程,需要暂时保留部分士兵骨干顶岗;四是受军内外多种因素影响,全军不同部队不同岗位士官选取冷热不均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继续实行“一年两选”,8类士兵纳入优先保留范围
问:今年士官选取工作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今年士官选取工作继续区分夏秋季和冬季两次组织实施,即“一年两选”。具体为——
2013年夏秋季以后入伍士兵的选取:士官选取和晋升军(警)衔工作于8月初展开,9月10日前结束,下达选取和晋升军(警)衔命令时间统一为9月1日,10月底前完成注册。
2012年冬季以前入伍士兵的选取:士官选取和晋升军(警)衔工作于11月初展开,12月10日前结束,下达选取和晋升军(警)衔命令时间统一为12月1日,12月底前完成选取初、中级士官和晋升军(警)衔注册,2019年1月底前完成选取高级士官注册。
直接招收和定向培养士官的选取:直接招收士官,随2012年冬季以前入伍士兵的选取工作一并组织实施,下达选取和晋升军(警)衔命令时间统一为12月1日。定向培养士官,随2013年夏秋季以后入伍士兵的选取工作一并组织实施,下达选取和晋升军(警)衔命令时间统一为7月1日。12月底前完成注册。
问:今年在士兵人才选取保留上有哪些特殊政策?
答:为满足部队练兵备战需要,今年确定将8类士兵纳入优先保留范围:主战专业、高技术专业以及危险岗位士兵人才;参加过重大军事行动的士兵骨干;新调整组建单位和新型作战力量紧缺急需的士兵骨干;大学毕业生士兵、直接招收和定向培养士官、院校毕业士官学员,以及参加年度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士官资格培训、升级培训或应急培训的士兵;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获得士官优秀人才奖的士兵;长期在作战部队基层一线工作、担任班长以上行政职务的优秀骨干;参加师(旅)级以上单位军事考核比武获得名次的士兵;在高原部队、边防部队服役的从高原地区入伍的士兵。
同时,考虑到改革期间部队编成和武器装备变化实际,专门出台3个方面的特殊保留措施:对上述优先保留的8类士兵,因部队整编、装备换型或者编制受限无法保留的,报上级机关政治工作部门统筹解决,特别优秀的可在全军范围内调整保留;因部队整编、装备换型等原因调整专业岗位的士兵选取各级士官,可不受现行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规定限制;对主战岗位紧缺专业士兵,符合选取基本条件的,原则上应当全部予以保留。
中高级士官选取实行任职技能资格制度,高级士官选取有特殊要求
问:今年士官选取在任职技能资格方面有什么新的要求?
答:今年中、高级士官选取实行士官任职技能资格制度,在符合士官选取基本条件基础上,选取中、高级士官的应当分别具备中级、技师以上技能等级资格。对今年年底前因鉴定专业没有推开未取得技能等级资格的选取对象,可分别由师(旅)级单位、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部门)兵员主管部门,结合士官选取考评,组织相关专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合格的视同具备相应资格。
问:高级士官的选取配备各级比较关注,今年需要重点把握哪些政策?
答:抓好高级士官的选取配备,是士官人才保留的重中之重,具体政策的执行落实要准确把握3个方面:在培训经历上,应当经过中级晋升高级士官培训,既可以是全军统一组织的,也可以是军级以上单位自行组织的;在学历层次上,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包括通过函授、自考等方式取得的学历;在专业时间上,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年,因部队整编、装备换型等原因调整专业岗位的可不受这一时间限制。各级要坚持依法办事,不能层层加码、设坎设障,更不能搞“土政策”“土规定”。
高级士官缺编较多的单位,要科学制定选取规划,抓紧按编梯次配备;因编制岗位调整、撤销等原因没有定岗定位的高级士官,由军级以上单位统一调剂使用保留。高级士官选取以往由军委机关审核,今年起改为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核,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主要是实施检查督导,对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殊岗位士兵、大学毕业生士兵选取士官有章可循
问:正在参加培训、执行特殊任务以及在文职人员岗位顶岗的士兵如何选取保留?
答:为切实维护好这部分士兵的正当权益,年度选取政策专门明确:正在参加士官资格培训、升级培训、新装备培训且面临选取或者晋升军(警)衔的士兵,纳入送训单位年度士官选取晋升计划予以保留;因执行特殊任务需要推迟选取或者晋升军(警)衔的士兵,在文职人员岗位顶岗涉及选取和晋升军(警)衔的士兵,纳入所在单位年度士官选取晋升计划统筹安排。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士官如何定级定衔?
答:按照现行政策,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从地方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警)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其中:对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确定军(警)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上述人员在实习期间入伍且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初中毕业直接考入五年制大专院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校就读的最后2年计为大专学制时间。这部分人员首次选取为士官确定军(警)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大专学制的2年视同服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