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召开省委常委议军会通过工作规范党管武装有了“操作手册

来源:中国国防报 作者:鲍明建 范奇飞 责任编辑:李庆桐 2021-07-30 10:59:41

7月27日,辽宁省委常委议军会召开,修订并正式通过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管武装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新形势下军地各级抓好党管武装工作提供了遵循。

2019年11月,辽宁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管武装工作的意见(试行)》。“在不到两年时间的实践中,既检验了实施效果,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我们通过‘调研+整改’的模式,对《意见》进一步丰富完善。”辽宁省军区领导介绍,现在全省市县党委换届工作正全面展开,正式印发新修订的《意见》正当其时。

面对新发展阶段的形势任务,《意见》更改修订部分对“双重领导和双向兼职制度”“任职谈话制度”等条款进行完善和细化。“军队和地方党政机关双重领导、双向兼职制度,是省军区系统的特色优势。这次我们加强了对重大事项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程序的规范,有利于党管武装工作上下贯通、体系推进。”该省军区副政治委员温彩清告诉记者。

记者翻阅《意见》发现,修订版将原“任职谈话制度”具体规范为“任前谈话和宣布任职制度”,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调整,由本级军事机关党委报上一级军事机关党委批准并组织召开任职大会,由上一级军事机关主要领导进行任前谈话,宣布任职通知,明确职责要求,旨在强化新任职第一书记履行党管武装职责的使命感、荣誉感;健全党管武装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军地各级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征兵、国防教育、专武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的检查督导,并将党管武装工作落实纳入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省军区每两年集中表彰一批党管武装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探索创新党管武装工作,探索加强适应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等基层武装工作措施办法,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新兴领域武装工作,按照“机构健全、队伍稳定、责任明确、建设规范”的原则,打通党管武装“最后一公里”。

“国防动员工作离不开军地协调,党管武装有了法规制度保障,军地双方能更好地拧成一股绳、实现双提升。”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主任闵守斌介绍,《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党管武装工作落地落实。

今年以来,党委第一书记述职、议军会军事日等党管武装制度在辽宁省14个地市、100个县(市、区)得到普遍落实;省军区主要领导先后到10个军分区宣布党委第一书记的任职通知、组织任前谈话;1月18日,省军区召开党委扩大会议,14个军分区(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进行工作述职,会上还印发了《辽宁省军区2021年党管武装工作要点》,首次评选“党管武装好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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