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一言一行
■王继新
1月9日,习主席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殷殷期许,语重心长;谆谆嘱托,充满关爱。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现代政党权力运行的普遍法则。监督是干部政治生涯的“安全阀”,是阻止干部越轨的“刹车器”,是防止干部变质的“防腐剂”。正确对待监督,习惯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工作和生活,是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组织观念的检验,也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要求。
好干部不是天生的,而是严管厚爱出来的,既需要干部加强自我修养和约束,也需要组织加强管束和关爱。我们党历来注重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党的一大纲领就提出,对于派到地方工作的党员,“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最严格的监督”。长期以来,我们党始终保持集中统一,始终充满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与广大党员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息息相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已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然而,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对被监督和约束不习惯、不理解、不接受。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既是制度要求,也是可贵品质,从长远来说是对党员干部的保护,因为“出汗”总比“出事”强。欢迎监督是姿态,善用监督是智慧。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欢迎监督、诚恳接受监督,在监督中成长成才。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没有监督的信任是放任。邓小平同志曾告诫党员干部,谨慎总是好一些。“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就是对法规法纪的敬畏。而有了敬畏,才能在事关部队建设和官兵利益的问题上慎之又慎,才能怕行为有失,怕无所作为,怕有负重托,也才能严格约束自己,清白为官,公正用权,不闯红灯,不越雷池。
需要提醒的是,党员干部除了主动接受他律,还应以严格标准加强自律。日常工作生活中,只有“吾日三省吾身”,时刻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法规制度“透视”,才能在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中,既保持“金刚不坏之身”,又锻造“赢敌胜战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