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打仗标准选人才

来源:中国国防报 作者:肖 斌 责任编辑:乔楠楠 2019-08-02 10:09:35

近日,某部一名任职3年的连长在旅里组织的专业比武中取得了第一名。比武结束后,机关将这名连长作为预提对象推荐上报到旅党委。消息传出,出现了一些议论,原因是那名连长,虽然自身专业素质过硬,但管理能力、带兵能力偏弱,连队整体训练成绩处于中游水平,且3年没有评上先进。

知人才能善任,考准才能用好。诚然,选拔任用人才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就是考核,但是考什么、怎么考,如何才能把打仗急需、建设所需、群众公认的人才考出来?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必须坚持战斗力标准。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把当兵打仗、带兵打仗、练兵打仗的人才选出来、用起来。

然而,有些单位对这个标准的理解有些片面,导致落实有些偏差。比如,在选人用人时,个别单位仍存在以考体能代替考军事、以考基础课目代替考综合素质、以考个人代替考单位整体的现象,导致受考对象的带部队能力、联合素质、战场应变能力等方面没有得到很好的检验和评判。

其实打仗型人才的内涵,不仅仅是单指个人军事素质过硬,而是带兵打仗能力、组训能力、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都要过硬。比如,一名基层指挥员,自己在上级组织的专业比武考核中夺了名次,所带单位却连续几年评不上先进,是否可以“一考定音”?这显然是不科学的。长此以往,就会让基层干部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足够“冒尖”,就可以优先进步,无须在乎所带单位的全面建设。

毫无疑问,在未来战争中,“一招鲜吃遍天”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未来战场,一体化联合作战成为主要作战样式。制胜未来战场,需要指挥员“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这就对指挥员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因此,坚决不能把单纯的一次比武考核成绩作为提拔使用的决定因素。而是要把平时考核与战时考核、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执行重大任务考核等多种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如此,才能把那些想打仗、谋打仗、能打仗的干部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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