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动员需求是国家为实施战争或应对其他安全威胁对国防动员活动提出的各种要求,是国防动员活动的基本依据。随着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推进,提高新体制下适合我国国情、军情、民情的国防动员需求提报能力,既是国防动员领域落实聚焦备战打仗要求的现实需要,也是在新时代推进国防动员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
优化需求提报组织管理体系。国防动员法明确规定:“军事需求由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在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新体制下,国防动员需求提报机制还不健全,仍存在着主体不明确、需求提报不规范、需求对接落实难等问题。为此,应抓紧建立主体明确、职责明晰、渠道顺畅的需求提报组织领导体系,军队内部构建各级动员需求提报审批机构,地方与之对应构建相应动员需求落实机构,划分需求提报主体职能和权力,理顺需求提报主体工作关系。
科学制订需求提报内容清单。动员需求具有多元性、前瞻性和动态性等特点,涉及动员保障的方方面面,蕴藏于社会诸多领域。提报内容清单作为规范动员需求的具体表现形式,包含种类、数量、质量、性质、规模、交接时间与地域、实现方式、评估标准等诸多要素。制订提报内容清单要按照“种类齐全精简、信息全面准确、编排清晰统一”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优化编制流程,为供需双方交流需求信息提供基本依据。
构建需求提报信息系统平台。当前,动员需求提报以流程管理为主,重程序、轻谋略,重流程、轻数据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数据规模庞大与实用数据偏少、精确提报的深层次需要与提报数据的浅层次处理等矛盾突出。为此,应运用大数据、云平台等高技术手段,构建需求提报信息系统平台,对各类需求提报数据资源进行采集、分析、整理和融合,对现有需求数据资源库进行重新分类,以充分发挥其效能,在需求提报数据的主动性、快速性、精确性上抢占先机。
完善需求提报相关法规制度。根据国防动员需求提报的特点,重点突出规范需求提报流程、规范需求表达格式、规范需求论证与审批权限三个环节,完善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尽快形成具有我军特色的需求提报法规体系,以规划需求提报的总体发展,规范需求提报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需求提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监督审查需求提报关键环节。国防动员需求主管机构应注重全程跟踪、具体指导,在动员需求预测、需求生成、需求评估及需求审批等关键环节引入监督机制,对需求主体、需求内容、需求标准等,加强监督审查,充分发挥“闸门”作用,坚决防止供需不一、供需脱节、虚假信息等问题的出现,确保动员需求的贯彻落实。(江红、胡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