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地下运输投送网络
■顾友会 姜召利
现代战争在陆、海、空、天等多维空间展开,运输投送也多维并行,地下运输投送网络由此应运而生。与地面、海上、空中相比,地下运输投送具有独特优势。比如,可有效遮蔽来自太空、高空、电磁等空间领域的侦察监视,屏蔽通信联络信号,抵御来自空中的打击破坏;还便于实施错峰投送,隐蔽行动企图,最大限度保障运输投送对象安全。构建地下运输投送网络,已成为世界各国增强战略投送能力的共识和普遍行动。
从发达国家的探索实践看,地下运输投送网络主要由地下轨道交通、地下大型综合管廊、防空工程、地下大型综合体等构成。这些构成要素往往在某一区域纵横交错、形成网络。
比如,现代城市地下大型综合管廊通常由钢筋混凝土构筑,集中敷设电力、通信、给水、热力等管线,可供人员和小型车辆通行。一旦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地下大型综合体、防空工事等互联互通,则可大幅度增加人装地下机动的里程和范围,形成四通八达的地下运输投送网络。
轨道交通是地下运输投送网络的基础和骨干。截至2022年1月,我国内地有51座城市开通运营轨道交通线路270条,运营里程8000余公里。
目前,全国有25座城市被选定为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分布在东、南、西、北、中各个方向。
1997年1月施行的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需要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在这一法规的推动下,人民防空工程随我国城市发展同步延伸。目前,已有百余座城市实现或者超过防护面积“人均1平方米”的目标。多座城市还开启“人防工程+地下商超+轨道交通+停车场”等模式,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驶入快车道。
从上述情况看,我国已初步具备构建地下运输投送网络的条件,应当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加快形成地面与地下一体协同的多式联运格局。具体讲,应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第一,地下空间开发具有不可逆性,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注重前瞻谋划,防止“事后诸葛亮”。
一方面坚持法规先行。近年来,各地在地面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依据相关法规提前征求军事机关意见、及时贯彻国防要求,较好实现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平衡发展、兼容发展。应树立“地上地下一体建设”理念,及时制定出台法规政策,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全过程、各方面,也要提前征求军事机关意见、及时贯彻国防要求,努力实现一项投入、两种效益。在此基础上,还要统一、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度量衡”,确保在同一区域、同一埋深的地下空间实现“车同轨”,进一步提高建设效益。
另一方面及时完善机制。地下运输投送网络构建涉及市政管理、自然资源、住房建设以及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等多家部门,必须完善协同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指定牵头部门,定期议事协商,凝聚构建合力。其间,军事机关应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既要及时汇总、提报军事需求,又要督促需求保质保量落实,防止出现漏项、留下遗憾。
第二,地下交通运输投送网络的生命力在于要素之间互联互通,必须消除壁垒,打通“断头路”。
当前,一些地方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方面,存在“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现象,导致运输投送要素之间联不上、通不了。应按照国家统筹、省市规划、区域协作的原则,顺应地下空间由单独封闭向综合集成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从战略层面搞好地下运输投送网络规划设计,通过用活增量、盘活存量、激活闲置资源,打通“主动脉”,畅通“微循环”,实现联点成线、联线成网。
对于一座城市而言,应通过地下交通干线新建、老线扩建、支线改建等举措,联通周边海港、空港、铁路、公路等枢纽节点,健全地上地下零距离换乘枢纽;为驻城市部队预留地下室接入口,一旦需要,能够快速为部队提供立体化运输投送保障。
第三,地下运输投送网络必须边建边用,防止建用“两张皮”。
地下运输投送网络是一项新鲜事物,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保障潜力。部队运输投送部门与地方交通战备部门,应及时更新观念,把地下交通纳入运输投送保障总体方案,积极利用地下运输网络投送轻装部队、新老兵、民兵等,探索错峰开行地下货运专列、组织箱装物资运输、多线串联运输等方法路径,并在使用过程中查漏补缺,不断健全投送网络。
人民防空部门应拓展视野和思路,在一如既往发挥人防工程作用的基础上,注重把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作为人员应急疏散、掩蔽的备用空间和场所,并努力促成其与人防工程的互联互通、功能耦合。
构建和使用地下运输投送网络,要把信息化建设贯穿始终。注重与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物流等新型基础设施融合设计、一体建设,同步植入空间位置信息,配套数据采集、汇总、分析、运用技术,建立地下运输投送网络数据中心,通过信息赋能,提高综合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