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纪约束 彰显组织关怀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曹新建 李兵正 马 超 责任编辑:李晶 2019-10-14 10:35:07

强化法纪约束 彰显组织关怀

——全军各级纪委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述评

■特约记者 曹新建 解放军报记者 李兵正 马 超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以高压态势作为坚强后盾,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强化日常管理监督,让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严管就是厚爱。

党的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培养好、使用好干部,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是各级党组织的重大职责。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军各级深刻把握严管厚爱关系,坚持教育挽救和严肃惩处相结合,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充分释放了监督执纪“管住大多数”的效能。

朱 勇、王添昊摄影报道

转变思维理念:多“关心”才能少“关人”

提起纪检监察部门,很多人首先联想到的便是“打虎拍蝇”、反腐惩恶,事实上这并不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部。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郑重写入新修订的党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提出到有效运用,凝聚起越来越广泛的共识:打造“防虎识别区”“苍蝇禁飞区”,将党员干部“脱管率”降至低限,就能有效防止小病拖大、大病恶变。

军委纪委监委有关领导介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蕴含着深厚的政治考量和战略意义,是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路径,是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的充分体现。近年来,全军纪检监察战线在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思想认识不断提领深化——

第一种形态意在“治未病”,通过加强日常监督,让党员干部在犯错误早期或将犯未犯时,就及时得到组织教育提醒;第二种形态意在“治微恙”,对问题较轻或不适宜在原岗位工作的,予以党纪军纪轻处分,或进行组织调整,给予“重打锣鼓另开张”的机会;第三种形态意在“治重疾”,对违纪问题严重的,给予“断崖式”重处分,把一只脚已踩在违法犯罪边缘的干部拉回来;第四种形态意在“除不治之症”,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清除、绝不姑息。

立足于“救”、着力于“治”、着眼于“防”、辅之以“惩”,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理论成果,也是环环相扣、层层设防,实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科学方法论。全军各级纪委针对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识不到位、抓早抓小流于浅表、怕得罪人、过于追求“打虎拍蝇”业绩等问题,自上而下抓培训、搞研讨、正导向,着力扭转“违纪只是小节、贪腐才去处理”的思维惯性,摒弃单纯“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今年7月,军委纪委监委针对军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专题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培训,研究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努力提高政治能力和执纪执法水平。不少纪检监察干部感言:组织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只有把抓住“小问题”作为“管住大多数”的切入点,才能实现多“关心”少“关人”。

实践充分证明,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落到实处,除了纪检监察机关的“专司主营”外,各级党委应多积尺寸之功,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全面收紧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缰绳”,发现违纪苗头就得管,必要时“大喝一声”“猛击一掌”,防止“破纪”演变成“破法”。某部一位因下属违纪被上级纪委约谈的党委书记坦言:“以前把监督执纪想当然认为是纪委一家的事,这次被约谈,让我对履行好肩上的政治责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较真、咬耳扯袖,才是真正对干部负责!”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扎紧编密监督大网

没有常态有力的监督“打前站”、作支撑,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会踏空走虚。只有监督关口前移,注重从监督环节抓起,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擦亮巡视巡察监督“探头”。党的十八大以来,军委、军兵种和武警部队巡视利剑出鞘、重犁深耕,开展全覆盖、立体式扫描,发现并移交了一大批问题线索,震慑遏制治本效应不断彰显。与此同时,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不构成移交线索的信访事项,采取诫勉谈话、约谈等方式,促其“惊出一身冷汗”,保持敬畏心态,严肃认真整改。去年以来,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为监督重点的巡察试点工作,在军兵种和武警部队军级以上单位逐步推开,与巡视工作“高低搭配”,促进形成上下贯通的军队党内监督新格局。

架起派驻监督全天候“雷达”。今年7月,随着军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军委纪委10个派驻纪检组更名为军委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以新面貌亮相军委机关部门和各战区,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拓展优化。“派驻是形式,纪律检查是内核,主打的就是监督”“要能够钻得进群众、贴得近官兵、经常蹲下身子‘数蚂蚁’”……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注重发挥好常驻、抵近优势,督促驻在部门党委纪委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管住党员干部。某部机关领导感触颇深:“与派驻组的同志一起工作生活,每一次见面就是一次提醒,觉得监督就在身边,纪律就在眼前。”

延展重点领域多维监督“触角”。从诸多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可以看出,相当比例的党员领导干部是在装备物资采购、医疗卫生、军需能源等“油水多的地方”栽了跟头。去年以来,军委纪委先后督导后勤、装备12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管制度,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全军各级纪委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军地协同监督机制,以多维监督立起层层防线,为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设有利条件。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2018年,中央军委印发《军队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和《军队实行党的问责工作规定》,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到位,有纪不依、执纪不严、违纪不究的严肃问责;今年出台新修订的《军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补充规定》,对军队党组织实施党纪处分进一步作出具体规范,将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更加“有理有据”。

筑牢第一道防线:把铁的纪律刻印在心上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步步为营、相辅相成,第一种形态是基础,最常用也最管用。只有筑牢第一道防线,才能使后三种形态的目标得以实现,取得源头防控、事半功倍之效。

2018年9月,军委纪委在全军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纪律教育,各级党委纪委认真检视梳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与教训,着力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错误酿成大祸患,使党员干部既感受到法纪约束的硬度、又体会到组织关怀的温度,进而更加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刻印纪律规矩。广大党员干部对照通知要求,把学习掌握党的纪律规矩基本内容作为重要任务,明晰遵规守纪、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真正在心底刻出纪律“图谱”。“关键少数”必须标准更高、走在前列。全军各级注重抓好团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党纪法规学习,突出学习履行职责、正确用权、接受监督、问责追责等内容。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员干部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更加系统深入地学习掌握党的各项纪律规矩,做到执纪者先守纪、律人者先律己。

强化法纪敬畏。缺少对法纪的敬畏之心,往往是“咬不痛”“扯不醒”的重要原因。去年以来,军委纪委相继拍摄下发《铁纪强军》纪律教育专题片、《忏悔与警示》警示教育片,全军各级按要求认真组织“学、讲、议”,切实让党员、干部受教育受警醒受启迪。各级党委、纪委书记纷纷开讲纪律党课,宣讲党中央、中央军委有关决策部署,讲清守纪律守规矩的严格标准和实践要求。很多单位结合新党员培训、干部任职培训和岗前教育等时机,积极搞好以案说纪、以案明理的警示教育,切实把纪律意识、纪律自觉根植于广大官兵思想和行动中。

用好批评武器。各级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揭短亮丑、真刀真枪、见筋见骨,释放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辣味”“火药味”。对群众反映、监督检查反馈、约谈函询的问题,让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讲透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其在组织的锤炼洗礼中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在军委纪委监委网站“党风廉政建设大家谈”专栏中,不少网友感慨:每参加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就在脸红心跳中“排一次毒、出一次汗”,党性原则得到淬火,纪律观念更强了……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仅2018年,军委纪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近百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各级共谈话函询党员领导干部千余人次,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堤坝。一位被诫勉谈话的党员领导干部向记者坦言:“现在回想起来,如果当初不是纪委同志帮我及时刹车,我可能依然会侥幸下去,必定酿成不可挽回的大错!”去年底纪检部门找这名干部谈话,他起初比较抵触,后来通过一次又一次的长谈,明白“组织是在帮我、关心我”,最终放下了心理包袱,主动坦白问题,如今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了新的业绩。

保持严紧硬高压态势:坚决“治病树”“拔烂树”

近年来,全军各级坚持把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做细做实,让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也有一些人在理解、执行中仍存在认知误区乃至侥幸心理:“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是不是意味着对违纪党员干部重罪轻罚、高举轻放?

事实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绝不意味着正风反腐放缓节奏、减小力度,而是更加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思路理念,强调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不是对严重违纪行为轻处分或不处分,而是对违纪问题无论情节轻重、涉及金额多少,都露头就打、动辄则咎。

“军委机关某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被军委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某部干部受士兵家长关心照顾孩子的请托,通过微信收受1万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前不久,军委纪委监委向全军下发多起顶风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再一次向全军释放了监督越来越严、反腐不松不退的强烈信号。

实践反复证明,惩治是后墙、是底线,没有惩治,第一、第二种形态中的谈话函询、教育监督就不会“带电、长牙”,就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其作用也就无从谈起。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不久,全军团级以上单位即收到一份军委纪委、军委政法委联合印发的通知。通知除了再次强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外,更鲜明提出对违纪违法问题露头就打、不搞下不为例,诸如“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决不能以纪代法、降格处理”“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搞网开一面、法不责众”“贪污受贿3万元以上一律移送司法”等要求赫然醒目。

全军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坚持挺纪在前、治病救人的同时,始终硬起严肃惩治腐败这一手,对心无敬畏、执迷不悟,在高压严治态势下仍然刀悬头手不停、以身试法的果断出手,特别是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先查先办、快查快办、严查严办,着力“治病树”、坚决“拔烂树”,绝不搞姑息迁就。军委纪委监委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军采取第三、第四种形态严肃处理的有逾百人。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事关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巩固发展,事关党和军队事业的兴衰成败。全军各级纪委将以军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为契机,探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方法路子,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力以赴营造军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西藏军区某汽车团注重发挥干部家属的助廉作用,通过互相提醒、互相督促、互相鞭策,共同打造廉洁自律的第一道坚固防线。图为该团纪委书记和机关有关人员,与新任职干部及家属进行廉政谈话,明确有关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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